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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玻璃钢胶泥防腐合同

时间:2023-11-19 08:35:02 来源:本站 点击:148次

烟囱玻璃钢胶泥防腐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及背景

根据甲方(防腐施工方)与乙方(建设单位)之间关于进行烟囱玻璃钢胶泥防腐工程的需求,双方通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互相遵守合同内容。

第二条 项目范围

  1.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对指定烟囱进行玻璃钢胶泥防腐工程。
  2. 乙方应提供所有相关资料,并协助甲方进行施工。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 甲方通过合格的施工人员和合适的施工工艺,按照国家标准和乙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且乙方应提供与之相应的试验报告。

第四条 工期及交付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施工,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
  2. 甲方完成施工后,乙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 烟囱玻璃钢胶泥防腐工程的总价款为合同约定金额。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以双方书面协议为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工、赔偿损失等。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施工、提起诉讼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所产生的损失由受影响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对于因合同履行出现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在履行完毕后终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以上为烟囱玻璃钢胶泥防腐合同的全部内容,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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